出意外積欠卡債 不算詐欺
沒收入沒財產,也可聲請清算
聲請更生清算,不能任意撤回
更生須公告,不得祕密進行
毀諾不可歸責於己,可更生清算
連帶保證債務,可更生清算
債權金融機構強制執行,協商不成立
沒有遺產 父債子不用償
妻冒夫名貸款 夫可不償
離職索特休假工資 時效5年
收定金不履約 可索加倍返還
漏水不修 可告樓上鄰居
客戶不付款 聲請假扣押
為父親做保遭追償 不影響妻子財產
夫債妻不還 私自約定無效
拋棄繼承 須在兩個月內提出
繼承遺產 兄弟姐妹第三順位
父母離婚 子女仍有繼承權
欠錢不還可否告他詐欺或侵占
誰有繼承權?應繼分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