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藕斷絲連 女判賠350萬元 2009-10-23

鄉長候選人 爆桃色糾紛

〔記者阮怡瑜、顏宏駿/員林、田尾報導〕曾擔任過彰化縣議員,目前正參選田尾鄉長的李武雄,因與女子曾熟珍發生外遇,被擔任田尾鄉代的妻子李賴金招發現後,提出通姦告訴。但事後雙方和解,曾女保證不再與李武雄交往,否則要賠償500萬元,但2人卻仍持續交往。李賴金招獲知後,怒求曾女賠償500萬元違約金外加5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官審理後,21日判決曾女需賠償金額應以350萬元為適當。

妻提告訴後和解 女違約

根據彰化地院判決指出,李武雄與曾女在民國91年間認識交往,李妻94年發現後,李武雄曾發誓會斷絕往來,卻仍和曾女私通並產下一女,李妻今年初對李、曾提出通姦告訴,但隨後透過地方協調,曾女簽下和解書「保證斷絕往來,否則賠償500萬元違約金」,李妻才撤回告訴。但李、曾仍持續往來,還被拍下李座車停在曾女家外,以及李、曾與幼女一起出遊畫面,李妻一怒之下,再對曾女提出民事告訴求償。

女方稱是單純朋友關係

但曾女供述,當時協調和解的人以「李年底要選舉,若不和解,被媒體發現後,根本不用選了」,她才被迫簽和解書,況且這幾個月來,她與李只是單純朋友關係,李是為看女兒才去找她。.......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