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藕斷絲連 女判賠350萬元 2009-10-23

但法官審理指出,曾女簽和解書時,李武雄未擔任公職或民代,也未決定年底是否參選,當時的和解人也否認曾女是遭脅迫簽和解書。此外,曾女介入李武雄婚姻,站在李妻立場,當然是希望雙方完全斷絕往來,因此曾女辯稱是為了女兒才當朋友等語,無法改變她的違約行為。

法官指出,李妻求償違約金與精神慰撫金共550萬元,但違約金應屬損害賠償之精神慰撫金的一種,兩者不應分開請求,審核雙方財經地位,以350萬元為適合。

面對家醜外揚,李武雄表示,感情問題剪不斷理還亂,況且已是陳年舊事了,到他這把年紀,很清楚該如何收拾感情問題,他最不希望見到小孩的心理因此受到影響。

男方︰選前裁定很無奈

他說,這件事他跟太太商量過,原本有意淡化處理,甚至已有撤銷告訴的打算,只是選舉一忙,法律程序就擱置了,沒料到法院在選前做出裁定,他很無奈。